关于使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工会:
为加强工会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实现帮扶工作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全国总工会开发的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升级版)已正式启用。根据省总工会有关做好该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进一步提高对帮扶管理工作的认识
为困难职工提供帮扶是工会组织应尽的职责,也是企业和谐发展的重要体现。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做好工会帮扶工作的管理作为落实好帮扶长效机制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切实把困难职工管理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紧搞好情况调查摸底。采取得力措施,掌握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同时要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真正把那些生活困难、符合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录入到管理软件中,建立和完善动态困难职工档案,为做好帮扶工作奠定基础。
二、困难职工的界定
根据《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制度暂行办法》(总工办发[2006]36号)
第一节第三条对困难职工进行了界定。即“困难职工是指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1、系统中对困难职工的“困难类别”细化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意外致困户”和“临时救助”,同时作了明确界定。
低保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
仍十分困难的困难职工;
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一般界定建议上浮在10%--30%;
意外致困户: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困难职工;
临时救助档案用于对那些不属于困难职工但又需要进行帮扶救助的人员。如:季度补助人员、帮困金申请人员等。
2、在“身份”栏中按实际选择。
三、困难职工档案管理要求
1、纸质档案
凡列入各单位困难职工档案的人员,均需按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困难职工档案”(可在困难职工档案管理--------下载表格中下载),档案信息应当完整准确,不得出现逻辑性错误。同时应附本人申请和相关证明复印件。困难职工纸质档案经困难职工所属单位工会盖章,建档后由工会存档。
2、电子档案
困难员工电子档案要以纸质档案为基础认真细致地进行填报,对困难职工情况发生变化的,建档单位要及时与上级工会沟通,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要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电子档案中要求的不管带*号的还是不带*号的,都要填写,不得出现有遗项、漏项现象发生。
3、其它要求
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管理该项工作,准确了解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加强动态管理,每季对困难职工的变化、调整和帮扶情况进行及时更新,确保困难职工各类信息的准确。请各单位于9月底前完成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档案填报、录入和上报工作。
为便于各单位对该系统软件的管理,集团公司工会为下属的各单位、系统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作了录入,还配置了用户名、密码(须大写状态),各单位可根据需要作自行调整。职工编号1人1号,各单位按序号以4位数顺序进行编号。同时,为了便于管理员操作,还对基本操作方法和步骤作了简单操作提示,各单位可根据配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进行操作。系统详细的操作说明可在“政策文件”-------“用户手册下载”中下载阅读。若在使用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集团公司工会联系。联系人:侯文龙,林 海,联系电话:85032273 85032279。
附件:1、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基本操作方法.doc
2、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各单位用户名和密码.doc
3、困 难 职 工 档 案 表.doc
集团公司工会生产保障部
2009年9月1日